1、 温馨提示
公民因结婚、离婚、收养、认领、分户、并户、失踪、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,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。
2、 所需资源
1、居民个人信息变更
| 材料名称 | 具体要求 |
| 居民身份证 |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。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。 |
| 居民户口簿 |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。若是集体户口的,需要本人页和首页(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)。 |
| 《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》 |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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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提供变更更正项目(包括主项人口信息:姓名、曾用名、民族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公民身份号码及户口迁入本市时间,迁入原因、非主项人口信息:住址、文化程度、婚姻状况、服务处所、职业、出生地、籍贯等)证明材料 |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。 |
2、 分户与并户
| 材料名称 | 具体要求 |
| 申请人分户或并户书面申请报告 |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。 |
| 居民户口簿 |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。若是集体户口的,需要本人页和首页(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)。 |
| 新家庭的成员名单或房产证明 | 查验原件及1份复印件。 |
| 结婚证或离婚证 | 查验原件(属结婚或离婚分户、立户的,需提供)。 |
3、办事指南
| 办事指南 | |
| 事项名称 | 分户与并户 |
| 法定依据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 |
| 办理时间 | 工作日 |
| 办理地点 | 公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|
| 办理流程 | 按当地实际流程办理 |
| 办理时限 | 材料齐全,当场办结 |
| 收费标准 | 免费 |





